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

Java 命名規則

1.
  合法的「識別字」(Identifier)為英文字母開頭,不限長度的Unicode統一字碼字元的字串,包含字母、數字和底線"_"。

  特別的是,也可以使用"_"與"$"作為開頭。不過建議別使用"$"為開頭,原因在於Java編譯器在編譯程式時,可能需要建立額外的變數,而這些變數名稱即以"$"字元開頭,所以為了使程式容易閱讀,盡量別使用"$"為佳。

2.
名稱不使用關鍵字(Keywords)、保留字(Reserved Words)的布林值true、false和null。

3.  (習慣性命名原則)
常數 - 大寫字母與底線"_"的搭配,如:MAX_VALUE。
變數 - 小寫字母開頭,第二組英文則以大寫開頭,如:value、valueHit。
類別 - 大寫字母開頭,第二組英文一樣以大寫開頭,如:SmallBall。
函數(方法) - 與變數規則一樣,如:printRecord。

4.
英文大小寫代表不同的變數名稱,如:maxValue與 MaxValue不同。

5.  (清楚的命名原則)
a. 有意義的變數命名,如:score (bad)
     scroeOfStudent 或 score_of_student (good)
b. 可以為變數的型別加上簡易的識別字母,如:整數型別的分數,則可表示為
     iScoreOfStudent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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